青年骨干教师出国【校内出国(境)审批】

校内出国(境)审批需要提交哪些材料,办理哪些手续?

答:取得对方邀请函,确定出国意向及时间后,需办理校内出国(境)审批手续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
(1)  对方邀请函的复印件,原件自行保留;

(2)  《图书馆VIP出国(境)申请表》;

(3)  《出国(境)留学人员工资担保书》.

其中《图书馆VIP出国(境)申请表》需经本人填写、学院执行院长签字,外事办公室、财务处、资产与后勤管理部、科技处审批。中层及以上干部还需请组织部审批,已婚且出国(境)六个月(含)以上者还需请校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。《出国(境)留学人员工资担保书》需请一位校内正式教职工作为担保人担保工资,经双方签字后提交。

外事办公室电话:63602849

财务处电话:63606652/63607772

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电话:63606609/ 63600895

科技处电话:63601955/63606651

组织部电话:63602232

计划生育办公室电话:636027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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